1、对质是收集、判断证据的一种方法。
2、对诉讼参与人提供的事实与证据材料,在必要时可由有关人员面对面地陈述看法和意见,以便于侦查或审判人员从中判断其真伪程度。如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必要对即可进行实验、检查、对质;在法庭辩论中,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辩护人等都可以互相质问,反复辩论。通过对质,可以把各种证据联系起来,有利于统一分析。应当注意的是,对被告人进行对质,须在有充分把握能收到效果时进行,一般情况下不宜广泛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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