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谷吧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注意事项有哪些?

第二次起诉离婚案件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谷吧美食网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有:

(一)当事人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二)人民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调解前置;

(三)因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Copyright © 2019- gbjl.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