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不发离婚证的。离婚判决书是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离婚,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经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一、请问离婚要告诉民政局吗
无需让民政局知道自己对夫妻双方作出了离婚的判决,人民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二、判离婚后还要去民政部门办手续吗
判离婚后不用再去民政部门办手续,因为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及财产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双方离婚证,证明双方己解除婚姻关系。
(2)诉讼离婚:双方对是否离婚或子女、财产处理等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向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发给双方离婚判决书。离婚判决后,双方不上诉的,离婚判决生效。
三、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之间的区别如下:
1、离婚判决书由制作。离婚证书由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颁发。一是司法判决,二是行政确认,体现了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法律离婚方式。当然,这两种离婚在程序和法律条件上有很多不同;
2、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相关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达成协议的,应当向起诉。需要调解处理离婚纠纷。如果调解失败,是否判决离婚取决于双方关系是否破裂;
3、有效的准予离婚判决和离婚证明可以合法解除合法婚姻关系,效果相同。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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